證券代碼:600507 證券簡稱:方大特鋼 公告編號:臨2022-040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大特鋼”或“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分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議案》。根據《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的規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由1,230人調整為1,200人,首次授予的權益數量由17,904萬股調整為17,637萬股,預留部分權益數量由3,655萬股調整為3,922萬股,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總數不變,仍為21,559萬股。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名單》《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關聯董事已回避相關議案的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同意本次激勵計劃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一致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
2022年2月22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公告。
2、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在內部將激勵對象的姓名與職務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
2022年3月5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鋼監事會關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名單》《方大特鋼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
公司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未有任何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
2022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鋼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方大特鋼關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關聯董事對相關議案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調整事由及調整結果
鑒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確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30名激勵對象因不再符合本次計劃的激勵對象認定范圍或個人自愿放棄認購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議案》,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和激勵數量進行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由1,230人調整為1,200人,首次授予的權益數量由17,904萬股調整為17,637萬股,預留部分權益數量由3,655萬股調整為3,922萬股,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總數不變,仍為21,559萬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權益的激勵對象及其所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數量與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一致。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本次股權激勵的有關規定。本次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對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調整后的激勵對象符合《管理辦法》及本次激勵計劃的規定,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董事會對本次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調整,已經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決議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關聯董事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回避表決,相關議案均由非關聯董事審議。
同意公司調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認為:鑒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確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30名激勵對象因不再符合本次計劃的激勵對象認定范圍或個人自愿放棄認購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人數及授予權益數量進行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由1,230人調整為1,200人,首次授予的權益數量由17,904萬股調整為17,637萬股,預留部分權益數量由3,655萬股調整為3,922萬股,除前述調整外,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員名單與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相符。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屬于授權范圍內事項,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調整及本次授予事項已獲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尚需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依法辦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記手續。公司本次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及其確定的過程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對象及授予條件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
特此公告。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