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07 證券簡稱:方大特鋼 公告編號:臨2022-039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大特鋼”或“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2年4月8日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應到監事5人,親自出席監事5人,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并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議案》
贊成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監事會認為:鑒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確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30名激勵對象因不再符合本次計劃的激勵對象認定范圍或個人自愿放棄認購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人數及授予權益數量進行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由1,230人調整為1,200人,首次授予的權益數量由17,904萬股調整為17,637萬股,預留部分權益數量由3,655萬股調整為3,922萬股,除前述調整外,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人員名單與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相符。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屬于授權范圍內事項,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4月9日登載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鋼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量的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贊成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監事會認為: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與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中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相符;激勵對象具備與《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獲授權益的條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以2022年4月8日作為本次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200名激勵對象授予17,637萬股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4月9日登載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鋼關于向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審議通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贊成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監事會認為: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嚴格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項審計業務,同意續聘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相關審計費用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經營管理層與審計機構協商確定。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4月9日登載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鋼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4月9日